明光市石坝镇社会事务办公室

    发布时间:2023-12-26 08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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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:编制民政事业中,长期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监督检查有关民政政策法规实施情况。

    二:负责全镇救灾救济工作,掌握和核报灾情,拨发救灾款物,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。

    三:负责全镇社会救济工作,监督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困难户定期救济,临时救济工作。

    四:负责全镇拥军,优待和抚恤工作,核发优待抚恤资金。

    五: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推动农村开展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活动。

    六: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及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。

    七:负责镇政府交办其他事项。

    服务范围:

    (一)优抚 (二)五保 (三)城乡低保

    (四)救灾 (五)殡葬 (六)残疾证

     

     

    负责人:曹鹏   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 下午14:30-17:30     

    联系电话:0550-2273026  办公地址:石坝镇政府 邮编:239419  邮箱:bgs8501002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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